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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法院:被省政法委表彰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4-03-13      浏览:77294

  在2月25日召开的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凤翔法院再获殊荣,被省政法委表彰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据悉,全省仅有两家法院获此荣誉,宝鸡法院系统仅此一家。
  2013年以来,该院始终保持着争优创先、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持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471件,审执结2338件,结案率为95%。先后获得全省法院“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先进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两庭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2013年,该院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全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方针不动摇,全面抓好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刑事审判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法律政策的同时,突出抓好量刑规范化、未成年人审判和帮教工作,受到上级法院好评。在民事、行政审判中,注重以涉民生案件的审理,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着力抓好涉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民生案件审判工作。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1772件,审结1662件,结案率为93.8%。高度重视案件调解和信访难案化解工作,全院民商事案件平均调撤率达到47%。
  2013年,该院不断创新落实措施,增强了司法为民的实际效果。着力加强立案信访大厅建设,高标准建成“诉讼服务中心”。深入开展审判“五进”活动,通过“五进”方式审理执行的案件,全院达到60%以上,四个人民法庭达到80%以上。深入开展“三问三解”活动,党组成员带领6个小组,深入包抓点,进村入户,关注群众困难和需求。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为包抓的屯头村落实帮扶资金,并协助村里硬化路面、安装路灯、绿化街道、修建办公楼、进行普法宣传,帮助群众脱贫致富。重视对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关注涉诉民生,对23起案件中的困难群众和企业减、缓、免收诉讼费7.5万元,对15起执行案件中的困难当事人给予救助7.9万元。
  2013年,该院坚持从严治院,努力建设过硬法官队伍。不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着力纠正冷硬横推、慵懒散奢等不良习气。积极开展“下基层、接地气、转作风、促发展”实践活动及“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省法院相关规定及市委的“十个不准”,着力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开展“学宪法、学党章、读经典”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为大局服务的主动性和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共有8个先进集体、9名先进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2013年,该院树立“科技强院、率先发展”理念,长远规划,抢抓机遇,克服困难,建成了高标准的法院信息化系统,初步实现了“审判流程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卷宗管理信息化、司法信息公开化”。目前,凤翔法院在配齐配强硬件设施、深化软件应用的基础上,顺利开通启用内部区域网和四级法院联网的广域网,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系统畅通运行。
  过去的一年,凤翔法院在中共凤翔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取得了令人注目的工作成绩,为打造宝鸡副中心、建设活力凤翔、美丽凤翔、幸福凤翔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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