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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法治宣传载体 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6-10-25      浏览:78593

蒲建忠

提要:陕西省通过的《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引导全省人民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农业人口居多,要提高全县人民的法律素质,必须先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素质,我县积极创新法治宣传载体,提高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关键词创新 法治宣传 载体 农村 法治宣传 教育

20141226日,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引导全省人民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农业人口居多,要提高全县人民的法律素质,必须先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素质,近年来,我县在农村法治宣传方面,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先后形成了“建、送、讲、考、演、播、信、调、援”的九字决和“五个一”工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营造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

一、农村法治宣传载体建设方面的主要做法

1、建立阵地,拓展普法范围。一是建立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在凤翔电视台创办了《雍城说法》栏目,建立法治文化广场8个、法治文化街24个、法治文化小区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固定法治宣传栏60个。使全县村村都有阵地,群众出门能见到法治宣传。二是发挥网络普法作用。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普及,我县于2013年开通了“法治凤翔”普法微博,在不断对微博进行完善更新的同时,使普法微博成为传播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崭新平台。

2、开展活动,丰富普法内容。一是开展法治文艺巡演活动。从2013年开始,每年县司法局组织法治文艺团队,深入全县城乡开展法治文艺巡演活动,表演的快板《我给大家说说法》、《改邪归正》、法治小品《弃婴》、《悔改》、《麻将夫妻》,普法情景剧《悔恨之泪》等精彩纷呈的节目每到一处都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法治文艺演出贴近农村,贴近生活,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节目寓法于戏、以戏讲法。两年多来,共演出20场次,受教育群众达8万余人,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一份丰富的“法律大餐”。各镇(社区)也充分发挥地方民间文艺的独特优势,创作了一批融思想性、艺术性统一,具有时代气息和浓郁地方特色的法制文化作品,利用农村集会、平安凤翔宣传等进行汇演,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二是广泛开展文明村、星级文明户和和谐家庭评创活动,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提高村民遵纪守法的意识,促进社会和谐文明;三是印制法治宣传资料。近年来,共印发各类宣传年历24万张,图书5万册,手袋8千个,彩页30万余份。

3、培养队伍,提升普法水平。一是组建法律服务团。由县政法委牵头,充分整合司法、公安、法院、检察、律师,组建成300多人的17支基层法律服务团。二是组建了法律服务自愿者队伍,定期利用农闲日、学生寒暑假等到农村开展法律授课、法律咨询等活动;三是在各村建立法律明白人队伍,以“身边人讲身边事”的形式进行宣讲,使农村党员和群众乐意学、学得会、用得上。

4、健全制度,保障长效发展。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在镇(社区)、村分别成立普法领导小组,由镇(社区)、村主要领导任组长,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同时每年年初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宣传对象、工作要求等;二是强化考评机制。县委把普法工作列入对各镇(社区)、各部门的年终考核目标体系,要求各单位在普法工作中创特色、抓重点,要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制度,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建立村法律顾问制度。针对当前农村开发和发展中出现的土地、拆迁等纠纷增多的问题,各村都聘请了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者作为村级法律顾问,村法律顾问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讲,帮助制定修改村规民约和合同、协议等,积极为村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及法律咨询。

二、农村法治宣传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 普法载体单一,实效性不强。当前农村较多的简单采取横幅、标语、宣传橱窗、黑板报、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普法工作,富有时代气息、寓教于乐、行之有效的宣传措施覆盖面还不广。普法的内容还没有完全做到因地、因人制宜,普法内容针对性不强,宣传内容和农民需求存在差异,不同需求的农民接受着统一的普法宣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学法的效果。这些都要求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调研,通过走访调研制定详细的方案,使农村普法载体建设处处体现人性化的要求,体现农民的现实需求。

2、农村普法队伍还需加强。我县虽然建立了县、镇、村三级普法队伍,也能够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很多农村地区普法的日常工作主要依靠司法所和村委会等有关单位的配合来做,加之基层普法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工作较多,普法工作较难落到实处。一些基层干部的思想观念也存在偏差,认为农村普法工作是软性任务,开展农村普法的热情不高。同时,普法部门对农村普法工作也不够重视,没有有意识地培育适应农村普法需求的普法队伍,对已有的农村普法队伍也没有形成系统的培训考核激励机制,没有充分调动他们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3、农村普法制度保障不到位。经费的缺乏以及长效制度尚未建立等问题是农村普法的瓶颈,要保障农村普法的实效性,从长远来看,需要有制度保障。我县建立的考评机制和镇村领导机制对普法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而当前很多地区农村普法工作在领导管理、经费保障等方面还缺少健全的制度加以规范。特别是镇和村级普法经费没有明确来源,无法充分保障。

三、农村普法载体建设的意见建议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而深入推进法治宣传,需要不断创新载体,完善机制,讲求方法。根据工作实践,加强农村普法载体建设,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广泛采用传统和现代传媒开展普法宣传。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传媒在农村普法中的作用,普法部门要善于借助传统传媒的力量开展公益性普法宣传。要在广播电视中开辟农村普法专题法制节目,播放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案例和法律常识,有针对性地介绍农村群众普遍关注的各类征地拆迁纠纷、婚姻纠纷、产权纠纷以及损害赔偿纠纷等诉讼案件,为农村普及法律知识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交流方式,发布法律宣传消息、解答群众咨询和接收业务办理。

2、结合各地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一是要充分考虑当前农民的接受能力,选取那些能够切实解决农民实际问题的法律知识,循序渐进地向农民传授其应知应会的法律基本常识和基础理论,让农民知道自己有哪些法律赋予的权利,了解法律救济的途径和程序,逐步帮助农民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二是要结合本地开展的特色活动,注重把普法融入民风民俗当中,繁荣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如地方政府和普法部门可以根据农民的喜好和现有条件,组织编排一些寓含法治观念、法治思想的戏曲、地方曲艺等节目在春节、农村传统节日、民间风俗节日以及农闲时演出,也可以组织播放一些寓含法治性的影视作品及普法专题片等;三是要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镇、村两级应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经常性地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结合各种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向村民发放法律服务便民卡,为贫困弱势的村民提供法律援助。

3、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普法队伍。一是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农村中的党员、村组干部容易集中,覆盖面广,基本都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他们既是农村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又能结合农村工作有效地推动农村群众学法用法。因此地方政府和普法部门要善于发挥他们在学法用法中的典型作用和组织开展普法活动的带头人作用;二是要组建本地的法律明白人队伍。要注重发挥农村老党员、老干部以及义务普法员的作用,大力培养一批熟悉本村工作,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法律明白人,使农村普法工作由单兵作战向兵团作战转变;三是要培养一支法律志愿者队伍。要吸收大学生、退休法官、老师、执业律师组成农村法律志愿者,利用各类宣传日和重要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定期下到基层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不断提高农村普法的专业化、职业化程度。

4、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保障。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要进一步强化普法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明确其相应的硬性职权。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将农村普法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确保稳定的经费来源,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要充分发挥村委会的作用。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形式的村委会既是村民的自治组织,也是农村基层与普法机构直接沟通的渠道。普法部门要充分发挥村委会在“民主法治村”创建、开展普法活动中的积极性。同时,村委会也要与普法机构加强配合,主动出击,把普法工作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把村民自治与依法治村、维护农村稳定结合起来;三是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地方政府既要发挥普法部门的组织和策划功能,也要整合其他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工青妇、文科卫、政法、农经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挖掘各乡镇、学校以及商场、市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场地作用,形成普法部门主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农村普法机制。

(作者单位及职务:凤翔县司法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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